南台科技大學圖書館教學媒體製作室管理辦法
 
83.10.6行政會議通過制定
92.7.9館務會議通過增修
第一條
為配合教師教學,豐富教學內容,期更能發揮教學效果之需要,成 立本室。為達充份使用之目的,特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
教學媒體製作室僅供本校在職教職員使用。
第三條
需要使用教學媒體製作室的教職員,請依需要自行安排進度,於使用三天前預約,配合預約時間表的空堂,填上使用人的姓名,請準時 於預約時間內使用。
第四條
使用前,請預先熟悉器材使用方法,由服務人員提供技術上之說明 敬請配合。使用時,除器材故障排除外,服務人員不便參與請見諒。
第五條
使用器材時,請依使用說明操作;如遇機器故障、或有任何操作上 的困難,請即告知館員。切勿自行拆修或任意操作,以免造成損壞。
第六條
用畢應即關閉機件,物歸原處安置妥當,並將紙屑垃圾收拾乾淨。
第七條
為維護環境整潔,請勿攜帶飲料食物入內。
第八條
凡不遵守本規則,且不接受服務人員勸告者,本館有權即停止其使用權。
第九條
電腦媒體剪輯室之管理亦適用此辦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