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台科技大學圖書館數位鋼琴使用辦法
 
九十四年三月三十日館務會議通過訂定
第一條
本館為提昇全校教職員生之音樂素養,分享良好之鋼琴設備,以供音樂欣賞及休閒娛樂之服務,特訂定圖書館數位鋼琴使用辦法。
第二條
本館計有七樓庭園音樂演奏區及十一樓音樂角落各一台數位鋼琴,為維護安寧,除開放式音樂會外,需配戴耳機使用之,其主要服務內容如下:
一、
庭園音樂演奏區之數位鋼琴以每日中午12:00~12:50播放古典樂,並不定期舉辦音樂會等相關活動為主;其他時段預約規則請參照本辦法第三條。
二、
音樂角落之數位鋼琴則開放予以本校教職員生預約使用。
第三條
凡本校教職員生皆可向本館預約鋼琴借用,預約規則如下:
一、
借用者需於前三天辦理預約登記,預約時間需配合本館開放時間,但週六、日及國定假日不開放。
二、
借用時間以每人每次二小時為限,如無人預約,得續借一次,惟不得申請固定時段使用。
三、
七樓庭園音樂演奏區之數位鋼琴除館方舉辦之活動外,需向使用者酌收維護費用,以二小時五十元計費。
第四條
凡經預約者,方得於預約時段前來借用鋼琴,借用規則如下:
一、
借用者請於申請使用時段至少5分鐘前,至十二樓櫃台辦理報到,借用耳機並抵押學生證或本館借書證方得使用。
二、
借用者應先檢查鋼琴有無毀損,如有毀損或任何問題,應立即通知館員,如鋼琴因借用而遭受損壞,借用者應照價負賠償之責任。
三、
借用者於該借用時段截止後,即不得繼續使用。
四、
借用者應保持鋼琴及週遭環境之清潔與秩序,使用完畢後應將環境恢復原狀,並會同館方人員檢查無誤後,方可領回證件。
第五條
若有不當使用、蓄意破壞樂器、不遵守本規則且不接受館員規勸,或其他經本館認為不宜繼續使用之事項,本館有權立即停止其使用權。
第六條
本辦法經館務會議通過後公告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