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台科技大學圖書館影印服務管理辦法
 
97.01.30館務會議通過增修
第一條
南台科技大學圖書館 (以下簡稱本館) 為提供讀者影印資料之需求及妥善管理影印設備資源,特訂定「南台科技大學圖書館影印服務管理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第二條
符合本館「閱覽規則」身分讀者,均可在本館 公告之開放時間內, 使用本館販售之影印專用磁卡於館內影印設備自行影印。
第三條
本館影印設備之建置、訂約、維修、管理均由本館負責。影印所需紙張及碳粉等耗材由與本館簽約之影印設備廠商提供,使用者不得自行攜帶紙張。
第四條
本館 不提供借卡找零服務,使用 影印設備者,需先購買影印專用磁卡。購買及收費方式如下:
一、
至本館流通櫃檯洽購影印設備專用磁卡。
二、
每張磁卡為新台幣 200 元,共可使用 220 點。
三、
影印 A4 、 B4 每頁 / 面扣 1 點, A3 每頁 / 面扣 2 點。
第五條
本館影印專用磁卡請自行妥善保管,如因個人保管或使用不當:遺失、消磁、?損致無法使用者,不得要求退費或退卡。
第六條
請遵守智慧財產權,不得非法影印, 如違反規定,由使用者自行承擔法律責任。
第七條
經本館發現使用者影印資料違反相關規定時,得隨時予以制止,使用者須接受本館館員之勸告或糾正; 違規情節重大或累犯屢勸不聽者,本校教職員工生另得逕送權責單位依校規及相關獎懲辦法查處,持「臨時借書證」及與本校簽訂「跨校圖書互借」及持有館際合作借書證之讀者及校外人士,本館得立即並終身停止其入館使用本館各項資源。
第八條
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正並公告週知。
第九條
本規則經本館館務會議通過後公布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