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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台科技大學圖書館捐書獎勵辦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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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
93年2月3日行政會議通過
民國 93年1月8日館務會議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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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條 |
南台科技大學圖書館 (以下簡稱本館)為鼓勵各界踴躍捐贈書刊資料,以豐富本校館藏資源,提供全校教職員生閱覽,特訂定「南台科技大學圖書館捐書獎勵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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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條 |
本館接受捐贈書刊資料,原則上凡有益教學研究及身心陶冶者均至為歡迎,唯如有以下各款情形者,得婉拒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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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內容已失時效性,不具學術及參考價值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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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違法、查禁、盜版或有違反著作權法規定之虞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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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破損不堪使用,筆記眉批劃線嚴重或殘缺不全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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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|
內容有害身心健康,言論違反善良風俗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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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 |
報紙及少於五十頁之小冊子。 |
| 以上若遇難以取捨或有爭議時,得由採編典藏組提請本館館務會議討論後決定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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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條 |
捐贈方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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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本館捐書處理單位為採編典藏組,個人或團體捐贈書刊資料,請先與本館連絡,以便處理捐贈事宜;若為大批捐贈或需本校支付郵資者,敬請事先通知本館以商定處理方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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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捐贈書刊資料時,請註明捐贈人姓名 (或單位名稱)、電話、地址等,以便聯絡。或逕寄:(710)台南縣永康市尚頂里南台街一號,「南台科技大學圖書館採編典藏組」收,並加註「贈書」字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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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條 |
個人每次捐贈圖書經納入館藏者,依下列方式獎勵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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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本館接受捐贈書刊資料後,均備專函致謝。如納入館藏,本館將於每冊 (件)書刊資料上加註捐贈人姓名,以資紀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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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捐贈圖書數量在一百冊 (件)以上者,或價值在五萬元(依書內版權頁上定價估算,無定價者不計)以上,由圖書館致贈感謝狀一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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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捐贈圖書數量在五百冊 (件)以上,一千冊(件)以下;或價值在十萬元(依書內版權頁上的定價估算,無定價者不計)以上,二十萬元以下者,由本校致贈紀念獎牌一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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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|
捐贈圖書數量在一千冊 (件)以上,或價值在二十萬元(依書內版權頁上的定價估算,無定價者不計)以上者;或捐贈價值珍貴而罕見之刊本者,由本校致贈紀念獎牌一座,並公開表揚,另雋刻捐贈者資料紀念牌乙枚懸掛於圖書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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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條 |
團體單位每次捐贈圖書經納入館藏者,依下列方式獎勵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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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本館接受捐贈書刊資料後,均備專函致謝。如納入館藏,本館將於每冊 (件)書刊資料上加註捐贈團體名稱,以資紀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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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捐贈圖書數量在三百冊 (件)以上者,或價值在十萬元(依書內版權頁上的定價估算,無定價者不計)以上,由圖書館致贈感謝狀一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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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捐贈圖書數量在一千冊 (件)以上,二千冊(件)以下;或價值在二十萬元(依書內版權頁上的定價估算,無定價者不計)以上,五十萬元以下者,由本校致贈紀念獎牌一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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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|
捐贈圖書數量在二千冊 (件)以上,或價值在五十萬元(依書內版權頁上的定價估算,無定價者不計)以上者;或贈送價值珍貴而罕見之刊本者,由本校致贈紀念獎牌一座,並公開表揚,另雋刻捐贈者資料紀念牌乙枚懸掛於圖書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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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條 |
捐贈書刊處理方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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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本館有權決定捐贈書刊資料之典藏地點及陳列、淘汰或轉贈等處理方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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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同一書刊資料,收為館藏之複本數以三冊為限。捐贈之書刊資料,如本館已有館藏且具參考價值者,本館可轉送其他有需要的圖書館典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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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捐贈之書刊資料,不闢專室陳列保存;但珍刊罕本或重要紀念出版品,得視實際情形彈性處理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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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條 |
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,呈請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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